摘录
今早看了一篇文章,题目就叫《看不见的用户,看不见的需求》,摘取其中一段:
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越是普及,就会有越多的长尾需求,不容易被人察觉然而通过强大的网络能很轻易就凝聚起来。这个需求不会被分析师分析出来,不能被大佬和高管头脑风暴出来,也不会被投资人和创业者喝茶聊天谈出来。 它就像暗物质,看不见,摸不着,你关注的大V再多,也总有你不知道的大V在发光发热,抽着雪茄搂着小秘,做出种种让你各种羡慕嫉妒恨的事情。
有时候也经常会思考这样的问题,弄不透用户到底在想什么?究竟想要什么?
即便有人能够做到像乔帮主一样,达到能够说出“用户根本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我给的就是他们想要的)这样的话。也真正没有完全挖掘出来很大一部分用户“奇葩”的需求。
小众需求?
昨天用酷我听歌的时候,正当它频繁弹窗的时候手一滑就点开了一个弹窗。才发现酷我原来一直弹窗的就是这东西。
我当时就震惊了!!原来是一个唱歌的秀场,有人主播,有观众进房间收看。
我随机点了几个进去,一如弹窗广告一样各种眼花缭乱的文字和华丽的装饰。然后就能看到一个主播在边招呼着刚进房间的客人,一边有一句没一句地唱几句,一边还在感谢着“打赏”的人。活脱一个卖艺人。
这些主播不仅有女的,还有看起来年级比较大的大叔。说实话,大多唱的还不错。只是有这样的歌声怎么屈就在这样的地方卖唱啊?想想背后必有很多钱赚。但是转瞬间又冒出了很多不解:
色情需求:和很多网页游戏一样,弹窗广告是以隐晦的色情暗示为吸引。但是网页游戏常常是,玩家怀着期待的心情点进去,发现和广告不一样,但是又被游戏本身吸引了,结果沉迷了,最后砸钱进去。这类人的群体特征不用赘述也能明白。可是酷我秀场呢?首先,如果是对色情方面的需求,完全可以把钱花在性价比更高的地方。秀场显得太逊色了,连擦边球都挨不上。
听歌需求:这个需求就更扯淡了。听不了几个完整的歌的,虽然唱的还不错。而且完全有“唱吧”这样的存在,形式上差不多,但明显平台更优质,名气更大。
炫耀需求:这个比较靠谱。很多人花钱充VIP有进场特效、赏花特效、主播特别关注、月度排名等等“有钱就是爷”特权享受。可是这些人完全不知道“酷我秀场”真的真的是个井吗,完全没有感受到自己是井底的蛙吗?要炫富可以买表去拍照炫耀,最次也是在唱吧炫富还能分享朋友圈。你得到了一个化名的主播的青睐有什么自豪的?这个主播可能只是“酷我秀场”的头牌而已。
度日需求:这里有很多人在玩,有的充了很高的VIP,有的和主播关系很暧昧,有的出手阔绰,谁见了都毕恭毕敬。这简直是个虚拟社区啊!现实社会的来来往往,形形色色,三六九等,拉帮结伙……都完美的模拟了出来。在现实生活的不得意,在虚拟社区可能情况截然不同。你可能是某个公会的老大、幕后推手、阔少爷…… 填补了这些人的无聊时光,也在虚拟的愉悦中度日。
疑惑过后,发现自己分析的这四种需求哪种都不大能说的通。
但是仔细想想,又发现真的确实是这几个需求,而且这四者杂糅在一起,功效更强:
1. 主播发嗲的声音,关切的问候,确实能满足一些人的隐晦的欲望。
所谓犹抱琵琶半遮面的留白想象和欲望发泄。
2. 主唱唱的还不错,听听歌好说也是高雅的玩意儿。
就好似古时商女还要隔江唱歌,还要害羞说句:客官,我卖艺不卖身。
3. 各种冲击眼前的特效,各种VIP的特权享受,打赏的快感。
4. 混混度日的日子里,有人选择看修仙小说自我满足,就有人虚拟社区做大哥。
感叹自己还是太不懂人性,需要学习的太多……
注意到摘录的文章里有个关键词叫“长尾”,忽然想起之前看的一本书《失控》的作者凯文·凯利就是长尾理论的提出者。遂百度了一下。
长尾理论
什么是长尾?
长尾理论是网络时代兴起的一种新理论,在管理畅销书CEO必读12篇中,长尾理论被注解为由于成本和效率的因素,当商品储存流通展示的场地和渠道足够宽广,商品生产成本急剧下降以至于个人都可以进行生产,并且商品的销售成本急剧降低时,几乎任何以前看似需求极低的产品,只要有卖,都会有人买。这些需求和销量不高的产品所占据的共同市场份额,可以和主流产品的市场份额相比,甚至更大。
用一张图足以说明:
那个黄色的部分就是长尾,这些小众加起来甚至比巨头还要巨大。
众多小市场汇聚成可产生与主流相匹敌的市场能量。也就是说,企业的销售量不在于传统需求曲线上那个代表“畅销商品”的头部,而是那条代表“冷门商品”经常为人遗忘的长尾。
我们可想而知,当我们讨论着主流的话题,用着主流的App。还有相当的人在探讨着他们小众的话题,玩着数以万记的泛滥的养成类游戏。
我认识一个同学酷爱玩卡牌,有次去北京比赛,我们顺便利用一天的空余逛逛天安门,王府井。而他却在宾馆旁的某个快餐店的后门找到了一个地下卡牌天地,和一群素不相识的人入迷地玩着卡牌,旁边商店里挂着玲琅满目的卡牌。小众玩家和小众市场体现地淋漓尽致……
“长尾理论”被认为是对传统的“二八定律”的彻底叛逆。
什么是“二八定律”呢?
这是1897年意大利经济学家帕累托归纳出的一个统计结论,即20%的人口享有80%的财富。当然,这并不是一个准确的比例数字,但表现了一种不平衡关系,即少数主流的人(或事物)可以造成主要的、重大的影响。以至于在传统的营销策略当中,商家主要关注在20%的商品上创造80%收益的客户群,往往会忽略了那些在80%的商品上创造20%收益的客户群。
但是事实上在互联网时代,80%的商品创造的收益可不只有20%了。
在二八定律中被忽略不计的80%就是长尾。Chris Anderson说:“我们一直在忍受这些最小公分母的专制统治……我们的思维被阻塞在由主流需求驱动的经济模式下。”但是人们看到,在互联网的促力下,被奉为传统商业圣经的“二八定律”开始有了被改变的可能性。这一点在媒体和娱乐业尤为明显,经济驱动模式呈现从主流市场向非主流市场转变的趋势。
我们可以举出很多很多身边产品的例子:
如果互联网企业销售的是虚拟产品,则支付和配送成本几乎为0,可以把长尾理论发挥到极致。Google adwords、iTunes音乐下载都属于这种情况。可以说,虚拟产品销售天生就适合长尾理论。
其次,要使长尾理论更有效,应该尽量增大尾巴。也就是降低门槛,制造小额消费者。不同于传统商业的拿大单、传统互联网企业的会员费,互联网营销应该把注意力放在把蛋糕做大。通过鼓励用户尝试,将众多可以忽略不计的零散流量,汇集成巨大的商业价值。
但是我们也知道,很多产品做大了之后,变得更包罗万象,更臃肿。就比如微信直达人的痛点之后,就一直饱受埋怨越来越臃肿,尽管在张小龙的极力控制下,通过交互,很多功能隐藏的很好。但是不可否认,从街景扫描、听音识乐到公众平台、移动支付再到各种游戏,微信做到了IM、SNS、RSS、移动支付、手游社区……
可谓长尾发挥到极致了,其实腾讯的产品一向是把长尾发挥到极致的。所以也就一直有这样的矛盾——长尾服务和专注服务。
我道行太浅,就展不开分析了。但我总觉得二者其实可以有一个和谐的共存。
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
长尾理论对新媒体影响
恕我才疏学浅,只好大量引用,因为说的太好了。也算是mark一下:
第一,互联网为新媒体传播提供了无限的空间市场,任何曾经创造的内容原则上都将在这里”永生”。传统媒体在传播过程中,从经济上考虑,销售商不可能去经营太多的处于长尾的小众商品。互联网平台为这些长尾小众商品提供了销售市场。所有非主流的市场累加起来就会形成一个比主流市场还大的市场,这些少量的需求会在需求曲线上面形成一条长长的“尾巴”,实现小众的极大数量。在长长的“尾巴”上,曾被大众流行挤压和忽略的”个性化”将被凸现出来。
第二,从制作和传播上来说,传统媒体的制作和传播成本是相对高昂的。在互联网上,网民可以不花分文上传网页或撰写博客,还可以免费在网络上传播自己的内容。低成本的制作和传播将会使从事长尾小众商品的生产和传播者获得更好的利益回报,从而繁荣长尾小众商品的供应市场。
第三,传统媒体是一种内容打包的服务,一方面众口难调,所以要用各种文章的集合最大化地满足最多的读者,另一方面,内容的传播速度较慢,修改和更新也不方便,读者很难实时地获得某些信息。而互联网时代,读者可以随时用他感兴趣的关键词搜索,看他想看的文章,甚至可以实时获得某些重要信息,而这些文章和信息就可能来自于处于长尾的小众商品。利用RSS技术,人们还可以在互联网上打造一份自己的个性化报纸。于是,互联网就可能用每一篇文章来满足每一个读者的需求。